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2019年度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均需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016级需填报四年的创新学分。
二、申报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此次审定创新学分全程在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系统中操作。目前系统中分为课外活动类、科研学术活动、竞赛项目、行业证书、创新创业实践5大类的项目填报,根据各类项目的具体情况,数据分为学生个人填报和系统批量导入。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线下填报。管理员负责从系统中导出5大类表格模板,学生以班为单位填报后提交给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对提交的数据进行初审,确保无人遗漏,确保表格信息完整。学科竞赛负责人对竞赛项目类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四六级、计算机等级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不需填报。(12月10日-12月13日)
2.数据批量导入。管理员将初审后的数据表格批量导入。(12月14日-12月17日)
3.学生线上填报。学生根据导入后的数据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将问题上报给年级辅导员。(12月18日-12月20日)
4.班导师线上审核。对班级创新学分填报情况进行线上审核。(12月21日-12月26日)
5.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根据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创新学分提交《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申请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班导师处,班导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到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再对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及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务办存档。(12月27日-12月30日)
6.对本次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7.学生第二轮填报。(2020年4月15日 -2020年4月25日)
此次填报主要面向第一轮填报未达到学分要求的毕业生。
三、终审材料的提交
1.毕业生的创新学分结果。提交2019届《许昌学院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汇总表(系统中生成数据)纸质文档要签署教学院长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学生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教务办负责交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就业教研部。(2020年5月11日-5月13日)
2.非毕业生的相关资料存档教务办备查。(2019年12月30日)
四、申报认定要求
1.申报及认定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及累积转换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学〔2016〕30 号)、《土木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与管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班导师、辅导员进行创新学分审核时务必严格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之间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原件退还学生。
3. 不能提供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上报。
4. 学生申报创新创业学分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创新创业学分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分转换
1. 学生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超出2学分部分,可以转换代替相应选创新创业必修课程、通识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转换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2. 需要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的学生,填报《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教学单位严格组织答辩、审查及认定,根据申请转换课程类别报1份申请表到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转换通过即认定该门课程“合格”。(此项工作安排在2020年4月26日-5月10日,主要以毕业生为主)
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