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
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3日(星期日)补星期二课程、5月6日补星期三课程。
另,5月4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